根据《循环经济引领行动》(发改环资[2017]75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8〕502号),我们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各地报来的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方案进行了评估。现将符合条件的50家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10日-9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传真:010-68505594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传真:010-58934756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