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中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内容的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
该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 1200-202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中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内容的申请与核发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单位工业固体废物相关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污染防控技术要求、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合规判定方法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